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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绿色低碳转型


      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所处阶段、产业结构特点、地理资源禀赋、社会人文特征存在显著的差异。不同区域如何依托资源及产业优势、结合自身需求地推动本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以形成全国合力,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美丽中国”愿景达成的重要使命与关键任务。

  一方面,推动区域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将经济系统、能源系统、生态环境、社会福利等诸多领域纳入政策机制的设计与评价体系。需综合考虑地区发展特征、资源禀赋来设计政策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能源可持续转型。同时,也需将温室气体排放、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废水废料排放等环境外部性影响纳入考量范畴,尽可能地削减生产活动对环境及居民健康带来的影响。

  另一方面,政策机制的设计需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国家政策需与地方政策相衔接。经济政策、能源政策、气候政策、环境政策的顶层设计与分解需综合考虑各地区发展的公平性与协调性,在促进全国层面经济稳步发展、产业绿色升级、环境健康友好的同时,也当因地制宜地考虑政策在区域层面的倾斜,以尽量缩小区域间发展的差距、最大化发挥各地区资源产业优势。

  继双碳目标提出,我国部分省市于公布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同时在考虑自身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定性与定量指标。各地区“十四五”时期的主要发展目标与任务见文末表格。



      清华-三峡气候与低碳中心依托中国长江三峡集团长期建设运营经验与清华大学智库的理论科学基础,将经济系统、能源系统、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居民健康纳入决策分析、政策模拟与评估体系中,系统地研究中国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科学问题与政策机制设计问题,基于理论分析提出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的转型路径,为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和气候空气质量协同管理提供政策建言,提出全国能源系统转型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有效结合的机制。


31省市“十四五”规划双碳相关内容:


省份

发布内容

北京

碳排放稳中有降,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北京示范。

天津

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

河北

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中长期规划,支持有条件市县率先达峰。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打造塞罕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山西

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基本形成,能源优势特别是电价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比较优势、竞争优势。

内蒙古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走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辽宁

围绕绿色生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国家要求。围绕安全保障,提出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133万吨标准煤。

吉林

巩固绿色发展优势,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建设美丽吉林。

黑龙江

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新突破,争当共和国攻破更多“卡脖子”技术的开拓者。

上海

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

江苏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充分展现美丽江苏建设的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绿色发展之美。

浙江

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实施碳达峰行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全民自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4%,煤电装机占比下降到42%。

安徽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赢得主动。

福建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实施生态省战略,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树立绿色发展导向,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更优美。

江西

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制定实施全省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鼓励重点领域、重点城市碳排放尽早达峰。坚持“适度超前、内优外引、以电为主、多能互补”的原则,加快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积极稳妥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

山东

打造山东半岛“氢动走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降低碳排放强度,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河南

构建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实施电力“网源储”优化、煤炭稳产增储、油气保障能力提升、新能源提质工程,增强多元外引能力,优化省内能源结构。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5个百分点左右。

湖北

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数字湖北,着力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湖南

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广东

打造规则衔接示范地、高端要素集聚地、科技产业创新策源地、内外循环链接地、安全发展支撑地,率先探索有利于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

广西

持续推进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等试点建设,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实施沿海清洁能源工程。

海南

提升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食品加工等三个优势产业。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80%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新增400万千瓦。清洁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和车桩比达到全国领先。

重庆

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推动低碳发展国际合作,建设一批零碳示范园区。

四川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大气、水体等质量明显好转,森林覆盖率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稳定,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贵州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贵州省 2030年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推动能源、工业、建筑、 交通等领域低碳化。

云南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和生态系统碳汇,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科学谋划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行动。

西藏

加快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油气和其他新能源互补的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大力推动“水风光互补”,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2025年建成国家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

陕西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甘肃

用好碳达峰、碳中和机遇,推进能源革命,加快绿色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打造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综合生产基地、储备基地、输出基地和战略通道。坚持把生态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主要抓手,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促进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增值,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青海

碳达峰目标、路径基本建立。开展绿色能源革命,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打造具有规模优势、效率优势、市场优势的重要支柱产业,建成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

宁夏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全链条布局清洁能源产业。坚持园区化、规模化发展方向,围绕风能、光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高标准建设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力争达到4000万千瓦。

新疆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240万千瓦,建成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立足新疆能源实际,积极谋划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