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当前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严重威胁与挑战之一,气候治理需要全球合作。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通过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打下良好的框架基础,1997年达成的《京都议定书》使温室气体减排成为发达国家的法律义务。2015年《巴黎协定》的签署,进一步推进了世界各国的自主贡献行动和合作进程。《巴黎协定》明确提出 “到本世纪末,与工业化初期相比较,将大气温升控制在2℃,并为控制在1.5℃而努力”,再一次将全球推向了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全球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通过合作和对话、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是世界各国的基本共识,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
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体现发展中大国的担当。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作为负责任的国家,中国积极推动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为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和愿景,将引领全球实现绿色、低碳复苏,引领全球经济技术变革的方向,对保护地球生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行动,具有非常现实和重要的意义。
研究中心围绕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框架与合作机制,以及我国如何在全球气候治理与合作中发挥更大的引领作用,将对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框架形成与演进过程进行梳理总结,对框架机制形成中的科学支撑和政治共识进行分析解读。为更好地发挥高校及央企服务国家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作用,科学实现“双碳”目标,研究中心将致力为我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提供科学支撑,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规划和实施路径建议,对全球气候治理下的中国方案与实践进行总结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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